业务指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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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3)(以下简称:健标委)于2009年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标委综合〔2009〕34号)批准成立,是我国保健服务领域从事国家标准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负责组织、协调、制修订国家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标准宣贯培训等标准化工作。

       健标委工作范围涵盖:健康管理保健服务(包括健康信息采集、健康监测、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干预、健康干预效果评估、数智健康等保健服务)、调理保健服务(按摩调理保健服务、物理调理保健服务、器械调理保健服务、其他保健服务等)、心里保健服务、美容保健服务(美容护肤保健服务、芳疗(SPA)保健服务、护发养发保健服务、美甲美睫保健服务等)、康体保健服务(器械健身保健服务、传统健身保健服务、大众健身保健服务等)、体重控制保健服务、母婴保健服务(备孕保健服务、孕期保健服务、产后保健服务、终止妊娠后保健服务、婴幼儿保健服务等)、老年保健服务(老年营养保健服务、老年康复护理保健服务、老年精神慰藉保健服务、其他老年保健服务等)、儿童保健服务(小儿推拿保健服务、特殊儿童保健服务、其他儿童保健服务)、专项保健服务(眼保健服务、耳保健服务、口腔保健服务、脊柱保健服务、生殖健康保健服务、足部修护保健服务、睡眠保健服务、其他专项保健服务),以及保健服务人员、保健服务用品用具相关服务。

健标委主管单位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业务指导单位国家为中医药管理局(国中医药法监函〔2015〕172号),秘书处单位为北京国康健康服务研究院(国标委综合〔2016〕45号)。

 

主要工作成果

       健标委自成立以来,提出并归口已发布实施的我国保健服务领域国家标准9项,其中GB/T 30443-2013《保健服务通用要求》、GB/T 30444-2013《保健服务业分类》国家标准是我国首部保健服务专业领域的国家级基础通用标准,填补了我国保健服务行业在标准化领域的空白;GB/T 33855-2017《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国家标准被列为“稳增长、惠民生”重要标国家标准系列,是目前唯一适用于所有提供非医疗性母婴保健服务的机构的国家级标准,结束了母婴保健服务行业没有标准的历史;牵头编制完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RB/T 307-2017《保健服务组织认证要求》行业标准1项,填补了我国保健服务行业认证领域的技术空白;主导编制并已发布的保健服务领域团体标准16项,其中有8项团标为保健服务行业“领跑者”评价以及相关认证奠定技术基础;主导编制完成《保健服务标准体系基本框架(2024版)》,体系的制定,为有效推进保我国健服务领域标准化工作提供了技术基础。